工业电热设备节能监测

适用于额定功率大于等于8kW、额定温度小于等于600℃的工业用各类低温加热设备包括电烘烤箱(炉)、电干燥炉(窑、室、箱)、电远红外干燥炉(箱)、电热烘道等,不适用于工业热处理电炉和机械成型加工系统中电热器具及真空电热设备。
涉及参数:电能利用率、空载升温时间、表面温升。

政策依据:

GB/T 15911-1995《工业电热设备节能监测方法》。